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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转学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3:57:30    

跨地区转学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与审核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转入区县(市)教育局或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籍证明等。

原就读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报送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学籍系统核办

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核准与调档

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报到与接续

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

不同学制(如6-3, 5-4等)省份间办理跨省转学时,应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原则上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跨省转学需要经过原学校、转入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监护人需要联系原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再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提供有关证件。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顺利完成跨地区转学手续。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和转出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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