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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05:09    

离婚时福利房的分割方法如下:

个人财产

若福利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原则上不参与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共同财产

若福利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购买方式

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如果已经付清全款,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婚后购买的福利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付清全款,则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取得房屋一方需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款中,属于原房屋产权人的部分仍归原所有人所有,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费用(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拆迁人身份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评估与竞价

若双方对福利房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市价进行评估。

取得房屋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进行竞价。

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福利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建议:

在处理离婚福利房分割问题时,首先应明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协议。

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则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则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割。

在法院评估房屋价值时,可以考虑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以确保分割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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