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的保存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病历和不同的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规定的详细说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 31号)门急诊病历若是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
温馨提示尊敬的参保人: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药店购药,需通过电子处方才可享受规定的医保报销。在各级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程序和待遇报销政策保持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详细政策咨询请关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与官方网站。昆明市西山区医疗保障局宣更多详情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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