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开庭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通常有以下特点:受理后五日内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开庭前五日通知: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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