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档案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开具档案遗失证明前往原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档案遗失证明,并加盖公章。准备补办材料根据档案内容,补办遗失的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明》、《学籍卡》等,并确保所有材料由相关部门盖章和签字确认。提交补办申请填写档案补办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相关材料
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 2年就会变成“死档”,即无法正常使用或流转的档案。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且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建议您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有管理权的机构,如人才市场或人社局,以确保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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