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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社保怎么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02:56    

在南宁处理社保,可以参照以下步骤和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

单位参保:适用于已在南宁市本级办理工商登记的单位或已在南宁市本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

个人参保:适用于南宁市户籍且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办理。

辞职后的社保处理

养老保险:可以选择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或者由个人全额缴纳(不中断缴费,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辞职后这些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且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可以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具体步骤包括:登录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人缴纳社保费”,进入用户认证界面,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选择医疗自主缴费,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完成缴费。

社保关系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可以到转出(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以通过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村级社保服务窗口,以及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

补缴社保

退役士兵如果将人事档案保管在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办理补缴社保时,需要了解清楚将到哪个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办理社保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个人参保材料

填写《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报表》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个人参保流程

参保人员提交规定的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以上是南宁市社保处理的相关步骤和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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