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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源禁止担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08:39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类型的房屋禁止担保: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得进行抵押。

集体土地使用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已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抵押。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不得抵押。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抵押。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抵押。

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抵押。

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这类房地产不得抵押。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因此不得抵押。

公益用途房屋: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房龄超过30年、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这类二手房的抵押贷款条件较为苛刻,往往不予放贷。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这类住房要求购买后五年内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部分已购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综上所述,以上列出的房屋类型均不得用于担保或抵押。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房屋的性质和权属情况,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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