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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复议案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14:13    

可以复议的案件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处罚类案件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类案件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确认案件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经营自主权侵犯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案件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特定类型的行政处理案件

涉及治安处罚的案件,如罚款、警告、拘留等。

消防处罚案件,包括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等。

交通管理处罚案件,例如罚款、拘留、吊销驾照等,但仅对罚分有异议的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出入境管理方面的案件,如拘留、罚款、驱逐出境等。

户籍管理方面的案件,涉及迁出迁入、公安机关出示证明等事项。

公民认为公安机关未履行职责的案件,如接警后未及时处理案件等。

税收复议案件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等。

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等。

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

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纳税争议案件。

工伤保险案件。

以上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一些主要案件类型,具体案件是否适用行政复议,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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