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工作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1. 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 开发商和住房建设局: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及回迁安置过程中提供帮助。3. 区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回迁安置工作,包括排摸、审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等。4.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回迁安置手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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