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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管理办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0:16:00    

“操作室”场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每年开放活动时间不低于60天,确保本校30%以上的学生参与操作室的活动……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管理办法(暂行)》出台,规范“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启迪青少年科技创新思维,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增强我省广大青少年创新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根据《办法》,“操作室”是以中小学校为载体,面向青少年开放的科技创新实践平台,面向全体学生实施拓展型、研(探)究型课程和开展学生自主探究科技创新活动的场所,融合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设施设备为一体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自主探究和个性化发展需求,目标惠及全省30%以上在校学生。

《办法》规定,申报“操作室”的学校需具备多项条件,如领导班子重视科技创新教育、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科技辅导员、拥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专用场地及科研设备(标准化实验室和微机室不计入)、每年开放活动不低于60天、每年组织至少1次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等。此外,学校需保障经费投入,用于设备购置、活动开展及师资培训,并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时段组织科普活动。

“操作室”申报工作由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组织推荐、省科技厅集中受理,评审与备案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照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组织备案等四个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河南省科技厅对“操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和滚动支持。每三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和良好者将继续获得资金支持,合格等次的继续备案为“操作室”,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撤销,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操作室”需每年提交工作总结与计划,并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普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省科技厅在科普活动中对“操作室”建设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引导省级科普资源向“操作室”建设单位倾斜,鼓励地市配套资金支持,希望培育一批具有科技创新潜力的青少年。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传播伪科学、挪用经费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将直接撤销资格并禁止再次申报。(记者 刘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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