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开发需要以下手续: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具体步骤向当地民政部提出立项申请。省民政厅批准立项。当地组织开展公墓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确定中标人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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