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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九城新入围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06:12:00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4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根据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该《工作方案》;同时,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将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合肥市、福州市、西安市、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2015年5月,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北京率先实施;2021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3年,试点名单进一步扩围至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

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工作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曾指出,试点示范聚焦服务业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改革力度。自2015年至2023年11月,商务部总结推广了9批经验成果,涉及190多项在全国首创或者取得了比较好效果的创新成果,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了新经验,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探索了新路径。

4月11日,商务部还发布了《关于复制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聚焦要素流动、商品流通、政务服务等方面,总结推广了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余额管理制度创新、网购保税商品与国内货物同包同车集拼出区模式、优化外籍人员社保经办服务等9条经验,为各地统筹推进服务业开放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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